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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全国统一规范了养老保险的转移资料的信息格式及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7-03 15:20
2017
办理地址:各区(市)县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程序:参保人员直接到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申请材料:社保卡,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如是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
发布时间: 2017-12-04 16:17
1.初次参保人员:女性年龄不满50周岁,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2.续保人员:在本市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且目前中断缴费。办理地点: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发布时间: 2017-12-04 16:16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4 16:11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的规定,现就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 2017-12-04 16:10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残联,直属(直管)学校: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
发布时间: 2017-12-04 16:07